在线咨询
找律师
同省份咨询
•
离婚诉讼本人可以不到场吗?
•
无偿被帮工,应该承担多大的连带赔偿
•
大学生做宣传册在学校发是否犯法?
•
吃保健品住院了,我想起诉这家公司
•
婚前买的房产,我能否得到房子
•
户口与网上户籍
•
多人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费用会不会我一个人出?
•
法院不受理企业少交、不交社保的问题,我该如何办?
•
公司无故解除合同 按照新劳动法违约金怎么赔偿
•
买卖合同纠纷
同分类咨询
•
户口随着工作就迁外地后,为何户口不能迁回?
•
开庭后没裁判能否对庭审记录进行更改
•
判决不服我可以申请抗诉吗?
•
为能否向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
•
关于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能不能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的问题
•
村民对镇政府作出的关于贿选问题的答复不服 是否属于具...
在线咨询 > 行政 >
行政复议
已关闭
[
甘肃
-
天水
]
添加到收藏
检察院民行部门是否有权利受理被执行人的申诉
关闭时间:2010-03-25 14:14
(1)检察院向执行法院发出暂缓通知是否违法`~
(2)发出暂缓通知书后申请执行人是否有知情权利`~
(3)如果有知情权,谁有告知义务。(由谁来告知)
(4)检察院民行部门是否有权利受理被执行人的申诉
咨询发布:
taotaokuai
- 2010-03-10 14:13
解答
共 1 条
检察机关民行部门职责主要是对法院对民事、行政、经济案件的审判进行监督,对其中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提请抗诉。要求法院重新进行审理。
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既包括审判活动,又包括执行活动。执行活动是审判活动的继续和延伸,是保障审判结果得以实现的最后环节,从保证民事诉讼任务顺利完成的意义说,审判活动与执行活动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因此,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包括执行程序在内的整个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解答:
杨汉卿律师
- 信誉指数:
-
- 手机:13718556681 - 电话:010-62330722 - 2010-03-11 22:46
如果以上解答仍没有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花1分钟时间点此
发布咨询
,让律师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
关于我们
-
隐私策略
-
联系我们
©2006 lvfa365.com -
京ICP备09012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