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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还会和分财产有牵连吗?
  关闭时间:2010-03-10 22:35 
妈妈是吉林人,继父是通化人,妈妈和继父在山东有房子,而且身份证和户口都刚落到了山东.

结婚是在吉林办的,那么现在离婚要去哪里办?在山东办也可以吗?

还有,妈妈跟继父刚结婚前自己有套房子,但是他们结婚后,妈妈把自己的房子买了,和继父一起在另处买的房子.也就是说,现在我们住的房子,里面有我妈妈以前房子的钱都在里头,而且,妈妈结婚前没有把那房子做婚前财产公证.那么离婚的话,这原来房子的钱在法律上,妈妈能要回来吗??

这次男人在外面有小老婆,但是没有证据,离婚是妈妈提出来的,这些还会和分财产有牵连吗???

最后是,男人不同意跟妈妈离婚,妈妈今天白天跟他好说好商量,说好好离吧,男人就急了,因为我也不同意妈妈再跟这男人过,因为这男人动手打人.好多次了. 可是男人不同意,我想让妈妈躲起来,我出面帮妈妈把这些事办完可以吗?但是我要怎么做才行的通呢??
 咨询发布:小白兔 - 2010-02-23 22:34   

 解答 共 1 条 
 
如果在山东的房子是你妈妈全资购买的,则该房屋无你继父的份,否则,就有。
如果协议离婚的话,要去吉林办。
如果诉讼离婚的话,则可在居住地(需一年以上证明)起诉离婚。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原则上都需要你妈妈亲自办理。
解答:吴大义律师 - 信誉指数: - 点这里联系我 - 手机:13560000364 - 电话:020-87557599 - 2010-02-2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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