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问题律师已经了解,现答复如下:
1、房产证上有您老公、儿子、公公、婆婆。这说明该房产是他们四人共有的,虽然您的户口在那,但您不是共有人;
2、按照您的说法,该房产是您公婆撤村后用旧房置换的,如果他们有证据证明这一点。那您只能继承属于您老公那一部分。
如有其他问题,请来电咨询:宫律师 13581893442解答: 敬云川律师 - 信誉指数:  -  - 手机:13581893442 - 电话:010-65958271 - 2009-07-10 11:09 可以电话咨询律师!解答: 童阳律师 - 信誉指数:  -  - 手机:13866126608 - 电话:0551--2610515 - 2009-07-10 16:42 房产证上的名字依次是我老公、儿子、公公、婆婆.没有儿媳确有儿子的名字,本身不公平, 可以认定连同儿媳一并应该得到产权。解答: 马国华律师 - 信誉指数:  -  - 手机:13683387619 - 电话:010 - 86932722 - 2009-07-11 00:45 1.你们是家庭成员又是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对房屋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其中五分之一应该属于你个人的财产。
2.你老公去世后属于他的五分之一中应该先分出一半归你所有。
3.另外五分之一中的一半归你、你儿子、你公公、婆婆四人平均分割继承。
登陆  www.wyzfl.cn 13501163991解答: 温永忠律师 - 信誉指数:  - 手机:13501163991 - 电话:010-65286700 - 2009-07-12 07:12 这房屋有部分属于你老公的遗产,你有权要求继承。
至于继承份额是多少,要看你老公的遗产占房屋的份额大小,你的继承比例应与其他人等额。解答: 谢庆奎律师 - 信誉指数:  -  - 手机:13813826161 - 电话:025-52013789 - 2009-07-12 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