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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忙解释下
  关闭时间:2009-03-28 00:19 
我是2004年5月进入某公司的,现因该公司不能正常经营,让我们部分人暂时休假,歇岗期间不支付任何工资,而且也没说具体休到什么时候,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有什么要求?还有在2004年——2007年期间未跟我们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2008年有签过,但我们却没拿到我们那一份,2009年到目前为止也没签过合同,请问我们现在可以有什么要求?还有之前只有2008年给我们买过保险,我们是否可以要求把以前的保险全部补齐?
 咨询发布:ywyn - 2009-03-13 00:18   

 解答 共 6 条 
 
待岗可以要求支付60%的工资~~~可以要求支付自2008年1月起1年内的双倍工资,1年后你们的合同关系转变为无期限的合同关系。可以要求将保险补齐。
解答:骆丹律师 - 信誉指数: - 手机:15928686616 - 电话:028-87656720 - 2009-03-13 10:49   
如果你能够证明你在2004年5月进入公司的证明,例如工资单、工作证等,可以要求:
一,补买工作期间的全部社保,但是个人部分应当另行缴纳;
二、2008年起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三、歇岗期间60%的工资
解答:黄露清律师 - 信誉指数: - 手机:13922782666 - 电话:020 - 87617513 - 2009-03-13 12:01   
待岗是要给一定的生活费的。由于没有休假期限,实限就是让你们慢慢离开公司。事实上你们现在可以一起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以及今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建议集体委托律师维权。
解答:资云峰律师 - 信誉指数: - 点这里联系我 - 手机:15923412898 - 电话:00000000 - 2009-03-13 13:21   
具体问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局进行仲裁
解答:张明律师 - 信誉指数: - 点这里联系我 - 手机:13311571153 - 电话:010-51289267 - 2009-03-14 15:37   
都很专业,具体问题可以到的网站上看
www.dqlaodong.com
解答:陈山律师 - 信誉指数: - 点这里联系我 - 手机:13904593713 - 电话:0459-5211185 - 2009-03-14 22:03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解答:赵江涛律师 - 信誉指数: - 点这里联系我 - 手机:13031008678 - 电话:13031008678 - 2009-03-15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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