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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人身伤害
  关闭时间:2009-03-06 17:14 
我们双方因有关合同问题在他家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发现合同中有一字让他们撕了,此时我站起来说:"这个字都让你们撕了,咱们找政府去吧."我便握着合同和儿子向屋外走,此时他们两口子就站起来过来抢,我儿子看此情形,说:"爸,你把合同给他们吧,别和他们抢."我就松手了.可那女的拿到合同后倒地上就休克了,也不知道是真的是假的,不一会经过摁人中,挠脚心就缓过来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后来还找车拉她上医院看了看打了两针,大夫说没啥事.当天就回家了,自已也说没事.可过了三个多小时又说不行,得转院看病去.第二天报当地派出所说我咬了她一口,后来又说我打了他一拳.当时就我们两家人,没人能为我作证.也没人能为她作证.现在派出所说他家人告我人身伤害.我想问一下是否构成人身伤害,派出所能以此对我做出治安处罚200元吗?第二天派出所对我进行了口头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过不了几天又做了一次,笔录中我将以上事实讲了出来.在此期间派出所未对我出示任何文书
 咨询发布:冬季的雪 - 2009-02-19 17:13   

 解答 共 1 条 
 
从你说的情况看不能构成伤害。但最后要靠证据说话。
解答:杨汉卿律师 - 信誉指数: - 点这里联系我 - 手机:13718556681 - 电话:010-62330722 - 2009-02-2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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